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在收费公路通行费(ETC)领域全面推行数电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通行费数电发票。云南省迅速部署、稳步落实相关要求,推动高速公路通行费开票服务迎来全方位数字化升级,切实为广大车主、企业带来更高效、便捷、规范的开票体验,助力物流业降本增效,赋能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推行数电发票后,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在票面上产生了变化,既保留了核心涉税信息,又删减了冗余内容,让发票更简洁、辨识度更高,总体来说有以下五大改变:一是发票类型变更。上一版的通行费电子发票,在发票类型处显示的是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”,数电发票推行后,该处统一变更为“电子发票(普通发票)”;二是新增专属标签。票面左上角新增了“通行费”专属标签;三是取消发票代码。数电发票推行后,票面上的发票代码、校验码被取消,保留了开票日期;四是购销方信息简化。数电发票推行后,票面取消了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信息,保留了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五是开票人信息调整。以前开票人信息处显示的是开票人、收款人、复核人信息,数电发票推行后,该处取消了收款人、复核人字段。
尽管通行费数电发票的票面样式发生了上述变化,但它的法律效力、涉税功能与上一版通行费电子发票完全一致,依然可以按照票面税率栏次标注的税率,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目前,云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ETC数电发票已全面启用,覆盖全省所有ETC通行场景,广大ETC用户可通过“票根”APP等官方渠道,开具、查询、下载数电发票,享受数字化升级带来的便利。同时,MTC人工车道数电发票也在稳步推进筹备工作。
下一步,云南省将持续优化数电发票开具服务,强化技术支撑与系统运维,建立快速响应机制,及时解决用户开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,为广大车主和企业带来更优质的服务,助力云南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迈出更坚实的步伐。
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供稿